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重新表述,对公司发起人条款
的表述进行细化,公司注册资本由831,128,308元变更为 831,069,008元,《公司
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五条 生产、加工、销售:片剂、丸剂、 第十五条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散剂、冲剂、颗粒剂、胶囊剂、注射剂、糖浆剂、 药品委托生产;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食品生产;
煎膏剂、酒剂、滋补保健品、药茶、饮料、口服 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保健食品生
液、合剂;包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药品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料、药材、 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
农副产品(除专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发咨询服务;承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 证件为准)
业务;汽车货物自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药提取物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制药专用设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保健食品生产; 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
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 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 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
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0 年 2 月 3 日在深 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0 年 2 月 3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 2011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0 年度 根据 2011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0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 80,000,000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2.5 以 80,000,000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共计转增 2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 股,共计转增 2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根据 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1 年度 根据 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1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 100,000,000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10 以 100,000,000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00,000,000 股,转增后公 股,共计转增 100,000,000 股,转增后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于 2014 年 9 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于 2014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 年 9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许可[2014]981 号文《关于核准精华制药集 证监许可[2014]981 号文《关于核准精华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6,000 万股新股, 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6,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9 元。变更后 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9 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260,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决议,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 会决议,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459 号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459
文《关于核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文《关于核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向蔡炳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司向蔡炳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 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蔡炳洋、张建华和蔡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蔡炳洋、张建华和
鹏 3 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如东东力企业 蔡鹏 3 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如东东力企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东 力 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企
管 ” )100.00% 股 权 , 其 中 发 行 股 份 管 ” )100.00% 股 权 , 其 中 发 行 股 份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1 元。变 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1 元。
更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根据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度 根据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 280,196,554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5 股, 以 280,196,554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5
共计转增 140,098,277 股,转增后公司注 股,共计转增 140,098,277 股,转增后公
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294,831.00 元。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294,831.00 元。
根据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 2016 年度 根据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 2016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 420,294,831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10 以 420,294,831 股为基准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420,294,831 股,转增后公 股,共计转增 420,294,831 股,转增后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589,662.00 元。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589,662.00 元。
根据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 根据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 3 月 21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定向回购及注销东力企管原 通过的《关于定向回购及注销东力企管原
股东蔡炳洋、张建华和蔡鹏应补偿股份的 股东蔡炳洋、张建华和蔡鹏应补偿股份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回购及注销事宜的议案》。公司以 1 权办理回购及注销事宜的议案》。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 4,865,288 股股份并予以注销, 元总价回购 4,865,288 股股份并予以注
其 中 蔡 炳 洋 先 生 应 补 偿 股 份 数 为 销,其中蔡炳洋先生应补偿股份数为
先生应补偿股份数为 1,070,363 股,回购 先生应补偿股份数为 1,070,363 股,回购
金额 0.22 元;蔡鹏先生应补偿股份数为 金额 0.22 元;蔡鹏先生应补偿股份数为
购及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购及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2018 年 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2018 年
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通 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通
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1,543,466 股,占回购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1,543,466 股,占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58%。公司 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58%。公
已于 2022 年 3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司已于 2022 年 3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回购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回
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 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
股 份 总 数 由 835,724,374 股 变 更 为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835,724,374 股 变 更 为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六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1,549.40 计划,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1,54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变更为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变更为
根据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六届 根据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向18名激励对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向18名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象预留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股本变更为831,128,308股。 股本变更为831,128,308股。
根据公司2026年7月8日召开的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回购注销2025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9,300股,公司股
本变更为831,069,008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 有限公司、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及 36 名自然人。上述股东在南通精华制 司及 36 名自然人。上述股东在南通精华制
药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9 月整体变更设立公 药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9 月整体变更设立公
司时,以其拥有的南通精华制药有限公司 司时,以其拥有的南通精华制药有限公司
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 6000 万股。各位 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 6000 万股。各位
发起人股东认购的股份数额如下: 发起人股东认购的股份数额如下:
持股数 持 股 数 股权比
出资 出 资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万 (万股) 例
方式 时间
股)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
净资 有限公司
南通产业控股 2007
集团有限公司 年9月 1320 22%
资 公司
江苏南通港闸 江苏南通港闸经济
净资
经济开发区城 2007 开发区城市建设发 480 8%
市建设发展有 年9月 展有限公司
资
限公司 朱春林 96 1.6%
其他发起人已将所持股份进行了转让。 周云中 46 0.767%
陆国胜 42 0.7%
徐 跃 42 0.7%
吉正坤 36 0.6%
鲍志祥 36 0.6%
沙建林 30 0.5%
张 君 15 0.25%
周旭辉 15 0.25%
薛红卫 15 0.25%
廖志玲 15 0.25%
薛全发 15 0.25%
赵 庆 15 0.25%
金 萍 15 0.25%
陈 娟 15 0.25%
张美华 15 0.25%
周玉玲 15 0.25%
谢厥强 15 0.25%
王 建 15 0.25%
姜志勇 15 0.25%
高东明 15 0.25%
王民明 15 0.25%
黄高沛 15 0.25%
沈曙光 15 0.25%
樊晓华 15 0.25%
单 平 15 0.25%
张子泽 15 0.25%
张建新 15 0.25%
徐 慧 15 0.25%
宋晓林 15 0.25%
朱千勇 15 0.25%
宋 皞 8 0.133%
曹裕新 6 0.1%
朱嘉杰 6 0.1%
杨小军 6 0.1%
陈万山 6 0.1%
合计 6000 100%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股 831,128,308 股,无其他类别股。 通股 831,069,008 股,无其他类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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