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3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郭清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以
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陈名芹(召集人)、李昇平、朱少芬;
战略委员会成员:郭清海(召集人)、陈名芹、李昇平;
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昇平(召集人)、陈名芹、郑小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名芹(召集人)、李昇平、郑小毅。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名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
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
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
(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郭清海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上述其余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电话:0663-3904196
传真:0663-3278050
电子邮箱:zqb@gdmtxw.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措施
郭清海先生不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是公司的创始人。其同
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
立。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
经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项内控管
理制度,明晰董事会与总经理权责划分,重大事项按规定经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
会前置审核;实际控制人严格恪守承诺,保障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实现独立。公司董事会及内部治理机构独立规范运作,依托独立董事
履职形成有效制衡,防范治理风险。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持续完善治理结构,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明先生通过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理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2,500 股,另外
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1%财产份额,
间接持有本公司 141,12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93,6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1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少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曾就职于江西省吉安县农业机械制造厂、揭阳市粤海化纤有限公司。曾荣获
广东蒙泰纺织纤维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蒙泰高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明先生通过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第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凯雄先生通过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第
中国税务师,会计师。曾任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广东金光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兼总经理助理;2018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广东蒙泰高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5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丽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于广东蒙泰纺织
纤维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就职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就职于广东潮汕人互联网
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资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郭清海之姐郭丽双的子女,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历,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雯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郭清海之姐郭丽如的子女,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