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5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楼会议室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40,101,2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8,201,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0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 人,代表股份 1,899,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4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 人,代表股份 15,436,0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536,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0 人,代表股份 1,899,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453%。
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李时佳律师、徐文哲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845,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624%;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6%;
弃权 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8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5%;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5%;弃权 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