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6-02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
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
孙清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孙清焕先生,
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 年 5 月
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均含本数)。2026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6 年 7 月 7 日期间,孙清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12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44%,增持总金额为 149,983,828.00 元(不含手续费)。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清焕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次新增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均含本数)。
近日,公司收到孙清焕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及
《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孙清焕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3,12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844%,
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49,983,828 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日,孙清焕先
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孙清焕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 本次具体增持信息如下:
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元) 股本比例(%)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5月27日 9,134,800 99,782,244 0.6155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6月26日 3,578,500 45,212,447 0.2411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6月29日 153,000 1,802,340 0.0103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7月7日 259,300 3,186,797 0.0175
合计 -- 13,125,600 149,983,828 0.8844
(2) 孙清焕先生本次增持前后,孙清焕先生和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51,751,293 37.1758 564,876,893 38.0602
孙清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937,823 9.294 141,219,223 9.51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813,470 27.8819 423,657,670 28.5452
合计持有股份 29,048,900 1.9573 29,048,900 1.9573
孙项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48,900 1.9573 29,048,900 1.95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580,800,193 39.1331 593,925,793 40.017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986,723 11.2512 170,268,123 11.47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813,470 27.8819 423,657,670 28.5452
二、本次增持法律审核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在本次增持股份时不存在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
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
条件;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
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新增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0175%。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和 5%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孙清焕先生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二)新增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景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例,孙清焕先生将基于对木林森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木林森股票价格波动
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
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木林
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新增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
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
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孙清焕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