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6-03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 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8日,其中:
A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6 年 7 月 8 日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
公司会议室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7人,代表股份67,084,153股,占公司截
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70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66,272,953股,占
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2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4人,代表股份811,200股,
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25人,代表股份817,061股,
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5,861股,占公司截至2026
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4人,代表股份811,200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
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吴俊
超律师和陈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99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133%;反对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58%;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10%。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4,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06%;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