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公司”)董事会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2 人,代表股份 214,792,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4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3,333,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5.04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1,458,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8 人,代表股份 1,516,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2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458,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447%。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其
中独立董事高义融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760,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9254%;反对2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318%;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
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774,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9,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378%;反对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377%;弃权6,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