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8 19: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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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6-04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
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39)。
   (二)会议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
期 和 时 间 : 2026 年 7 月 8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 1 -
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
七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237,314,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6483%。
   其中: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236,065,276 股    45.4081%
      网络投票      92     1,248,842 股     0.24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93 人 , 代 表 股 份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1        4,489,930 股    0.8637%
   网络投票        92        1,248,842 股    0.2402%
                     - 2 -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王志华先生代行)因工作原因未
列席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
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81,633,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0738%;反对 7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4%;弃权 30,33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5,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22%;反对 7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3%;弃权 30,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5%。
   表决结果:通过。
                - 3 -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81,633,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0738%;反对 7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4%;弃权 30,33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5,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22%;反对 7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3%;弃权 30,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闫哲、林沁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4 -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的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
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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