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2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9.74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6-005)。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即以 3,409,269,552 股(公司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412,949,65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票数量 3,680,100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86,410,083.52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中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39.74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3,409,269,552×0.26)÷3,412,949,652≈0.26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0-0.26)÷(1+0)≈39.74 元/股。
根据《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9.74 元
/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3.27 万股—1,006.5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15%—0.29%。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
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
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