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 棒杰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
相关进展公告。本次公司被申请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
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情况概述
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
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环秀湖逐光”
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
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
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
《决定书》、
(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
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
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近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环秀湖逐光的《告知函》,环秀湖逐光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
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中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CQQQHB3N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7-2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申请人对公司享有金额为人民币160,199,096.64元的
到期债权。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公司未能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申请人享
有的该笔债权已经苏州仲裁委员会苏仲裁字第0425号《裁决书》确认,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镇南小区
法定代表人:曹远刚
注册资本:45,935.251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786138W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服装制造;服装辅料制造;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
子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6,529,243.99 2,078,830,440.06
负债总额 3,079,216,561.05 3,075,221,854.20
归属于母公司
-721,125,821.84 -778,091,132.18
所有者权益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 月至 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8,078,471.04 114,251,778.27
利润总额 -1,154,437,729.28 -62,828,621.33
净利润 -1,155,681,588.51 -62,944,215.14
三、董事会对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
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
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截至目前,
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完成重整,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如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
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将积极争
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
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若相关股东、相关人员
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
相关进展公告。本次公司被申请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
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