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23224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3.94 元/股),预计可能触发“宇邦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 号)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5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
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088,8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3]B08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3 年 9 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5 日)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9 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于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6.94 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7.21 元/股。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
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37.21 元/股。
告》(公告编号:2024-045),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由 37.21
元/股调整为 36.94 元/股。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但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
为 36.94 元/股。
告》,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由 36.94 元/股调整为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 14.35 元/股的授予价格为 37 名激励对
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537 股办理归属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
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起由 36.84 元/股调整为 36.82
元/股。
告》,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年 5 月 22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由 36.82 元/股调整为 28.17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
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3.94 元/股),预计可能触发“宇邦转债”转股
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
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
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宇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