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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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6-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拟使用回购
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27.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0%;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 2495.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
书》,同意在符合监管政策制度要求下,承诺向公司提供回购贷款人民币 18,000
万元,贷款期限 36 个月。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计划
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
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1)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或
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
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
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
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
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基础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
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价、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同意在符合监
管政策制度要求下,承诺向公司提供回购贷款人民币 18,000 万元,贷款期限 36 个
月。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27.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0%;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 2495.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除权事项,自股价除权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2.00 亿元的,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 1.50 亿元的情况下,如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0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3327.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 1.5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95.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
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后(回购金额上限)
  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总数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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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流动资产 2,042,083,171.71 元,负债总额 2,200,033,312.34 元,公司资产负债率
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30%、8.23%、9.79%。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
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
上市公司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
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
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
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0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风险提示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
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
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及时披露回
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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