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5 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2幢,3幢1-3
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信凯科技
浩川科技 指 浙江浩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仓隆 指 上海仓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辽宁信凯 指 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辽宁紫源 指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杭州源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合
杭州源彩 指
伙企业
TRUST CHEM HONG KONG LIMITED(信凯实业香港有限公
TCH、信凯香港 指
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TCC DEC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信凯实业香港
TCCD、信凯发展 指
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WORLDWIDE COLORANTS & CHEMICAL COMPANY,
WCCC、环球色彩 指
LIMITE(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TCCD 持股 100%
TRUST CHEM CANADA LTD(信凯实业加拿大有限公司),
TCCA 、信凯加拿大 指
TCH 持股 100%
TRUST CHEM PIGMENTS PRIVATE LIMITED(信凯印度有
TCI、信凯印度 指
限公司),TCCD 持股 90.00%,TCH 持股 10.00%
WORLDWIDE COLORANTS AND CHEMICALS
WCCA、信凯澳洲 指 AUSTRALIA PTY LTD(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澳大利
亚)),WCCC 持股 100%
TRUST CHEM EUROPE B.V(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欧
TCE、信凯欧洲 指 洲)),WCCC 持股 90.05%,European Chemical Partners B.V.
持股 9.95%
TRUST CHEM USA, LLC(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美
TCU 、信凯美国 指
国)),WCCC 持股 100%
TRUST CHEM TURKEY PIGMENT LIMITED SIRKETI(信凯
TCT、信凯土耳其 指
土耳其颜料有限公司),TCE 持股 100%
TRUST CHEM UK PIGMENTS LTD (信凯英国颜料有限公
TCUK、信凯英国 指
司),TCE 持股 100.00%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预案、本预案 指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股东会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资金的
本次发行 指
行为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3 月末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
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
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规定,通过
对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简称“公司股票”)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
且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
发行数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
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是否转股具有选择权,并
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
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公式为:
Q=V÷P
其中:Q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
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
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
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
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
利息;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
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
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
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
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发生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8)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依法采取行动;
(11)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2)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3)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4)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
意公司的议案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
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
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
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和解、重整、破产清算的法律
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
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
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
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
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额(万元)
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染颜
料高性能化后处理项目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
司 1500 吨/日污水处理建设项 4,500.00 4,500.00
限公司
目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环球色彩及化
全球化营销服务网络提升项
目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
公司(美国)
全球数字化智能化 ERP 系统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
项目 有限公司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7,500.00 7,5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45,000.00 45,000.00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
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
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具体条款及相关安排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二十)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二十一)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
(中汇会审[2024]10069 号、中汇会审[2025]3599 号、中汇会审[2026]7394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6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
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
经审计的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6,040,163.45 309,220,786.69 371,993,193.46 261,355,76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93,799.60 8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4,180,172.28 -
应收票据 247,237.76 698,998.99 907,909.34 299,000.00
应收账款 274,279,135.89 213,477,691.03 221,519,451.80 204,564,759.62
应收款项融资 3,522,343.66 2,010,880.95 2,471,970.68 1,629,870.00
预付款项 5,399,874.10 7,326,789.76 3,257,273.04 4,860,113.10
其他应收款 16,037,144.80 10,855,680.73 14,738,064.11 14,341,228.93
存货 371,288,154.13 379,903,235.98 338,553,139.30 218,353,108.06
其他流动资产 51,186,412.46 53,145,370.02 40,399,045.17 47,893,689.94
流动资产合计 1,079,194,265.85 1,056,639,434.15 998,020,219.18 753,297,530.7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6,286,417.27 82,094,485.97 60,144,502.19 42,981,049.63
固定资产 516,291,010.85 517,952,883.74 328,755,222.60 325,811,757.60
在建工程 92,643,514.70 96,618,686.70 232,807,055.97 83,309,632.93
使用权资产 5,312,900.36 6,017,062.77 1,706,618.20 4,410,261.72
无形资产 84,268,293.09 84,426,441.62 86,228,818.16 88,347,046.07
长期待摊费用 279,314.60 313,961.83 87,152.72 92,987.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045,679.74 48,574,614.00 26,520,422.87 16,113,283.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46,264.62 1,269,864.59 19,629,712.76 17,979,503.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9,373,395.23 837,268,001.22 755,879,505.47 579,045,522.97
资产总计 1,918,567,661.08 1,893,907,435.37 1,753,899,724.65 1,332,343,053.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8,388,240.73 106,740,989.21 74,098,357.17 42,159,447.43
衍生金融负债 72,722.96 338,363.98 - 2,618,591.42
项 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应付票据 333,727,084.79 379,926,989.67 434,352,653.12 272,578,874.80
应付账款 193,317,878.89 179,783,474.76 272,212,583.72 233,979,003.59
合同负债 4,659,115.39 2,486,402.80 679,557.08 371,089.97
应付职工薪酬 5,174,656.11 8,365,941.00 6,774,946.05 4,916,372.27
应交税费 16,199,112.46 15,190,772.62 15,908,172.73 8,747,354.58
其他应付款 1,468,636.74 1,509,179.60 2,357,827.53 1,620,906.81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45,837.76 466,150.75 882,634.34 299,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686,797,332.66 711,336,991.12 835,153,639.77 569,290,640.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2,179,960.92 108,667,730.74 141,650,000.00 100,606,619.65
租赁负债 2,903,226.94 3,569,165.57 1,230,943.09 3,987,459.19
递延收益 22,046,927.63 22,775,991.86 25,642,248.80 27,458,505.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879,195.79 16,210,739.15 16,458,320.33 12,866,181.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3,009,311.28 151,223,627.32 184,981,512.22 144,918,765.76
负债合计 869,806,643.94 862,560,618.44 1,020,135,151.99 714,209,406.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3,739,560.00 93,739,560.00 70,304,670.00 70,304,670.00
资本公积 402,003,618.70 400,946,900.29 177,335,637.72 174,400,365.43
其他综合收益 -5,091,081.85 609,181.63 5,061,244.04 3,808,773.07
专项储备 1,235,735.79 1,203,014.97 - -
盈余公积 35,079,417.02 35,079,417.02 25,179,442.65 17,401,329.26
未分配利润 464,933,477.41 440,725,929.11 386,865,832.97 283,674,27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6,860,290.07 59,042,813.91 69,017,745.28 68,544,233.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8,761,017.14 1,031,346,816.93 733,764,572.66 618,133,64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单位:元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82,077,502.49 1,312,790,567.92 1,416,565,343.89 1,068,715,705.01
减:营业成本 319,890,443.49 1,114,832,941.76 1,213,368,484.95 897,013,899.26
税金及附加 1,446,644.03 5,507,769.96 4,913,345.42 3,232,698.42
销售费用 13,382,687.40 63,166,932.28 54,289,619.02 48,281,619.11
管理费用 10,406,512.96 48,179,737.22 36,658,875.26 34,135,895.37
研发费用 2,873,495.96 14,771,989.70 6,147,670.44 5,527,293.27
财务费用 8,973,932.67 -12,544,835.19 -3,690,003.87 -5,911,982.31
加:其他收益 1,341,978.45 5,526,640.14 4,697,004.67 5,623,999.86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652,521.54 -1,180,422.99 -1,432,533.90 807,495.8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302,962.35 -13,972,612.69 -2,720,561.81 -1,691,624.4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61,336.74 -137.93 -10,389.52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3.54 284,702.50 14,834.41 126,703.53
减:营业外支出 - 798,988.28 45,380.46 8,315.8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798,279.55 11,378,708.53 26,677,696.77 19,841,962.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者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5,779,379.93 -4,350,077.02 1,236,904.34 4,650,655.05
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5,700,263.48 -4,452,062.41 1,252,470.97 4,561,723.68
净额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
-5,700,263.48 -4,452,062.41 1,252,470.97 4,561,723.68
的其他综合收益
-5,700,263.48 -4,452,062.41 1,252,470.97 4,561,723.68
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79,116.45 101,985.39 -15,566.63 88,931.37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综
合亏损总额以“-”号填 16,313,620.11 64,049,566.97 106,084,188.70 89,197,668.35
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193,664.71 -9,319,375.13 -6,137,953.14 -3,425,810.21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单位:元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403,892.03 99,220,373.55 152,554,707.13 87,935,448.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8,534,294.15 1,626,744,784.49 1,619,162,059.96 1,266,889,812.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98,114.17 51,091,241.72 39,756,610.78 32,519,851.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0,456,812.52 1,625,359,053.04 1,524,427,372.46 1,145,629,163.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922,518.37 1,385,731.45 94,734,687.50 121,260,649.27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5,000,000.00 577,000,000.00 40,000,000.00 130,984,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232,095.74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765,878.87 582,662,970.28 55,497,360.13 137,371,677.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1,577,002.92 103,977,342.46 165,868,716.63 129,241,781.27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5,000,000.00 657,000,000.00 40,000,000.00 106,51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394,676.99 770,437,653.75 209,155,253.80 261,692,102.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1,346,592.00 6,660,000.00 16,19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6,660,000.00 16,190,000.00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328,100.24 263,552,848.24 197,447,455.65 179,505,444.4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1,533,797.86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328,100.24 534,899,440.24 204,107,455.65 197,229,242.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7,972,032.74 277,660,180.32 98,632,397.20 150,908,201.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1,065,161.86 429,897.89 171,705.04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309,006.29 325,851,161.61 110,514,570.22 163,342,423.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154,326.66 -4,894,201.54 12,732,169.37 8,832,297.66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子公司名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称 地 直接 间接
颜料相关的技术 同一控制下
浩川科技 27,000,000.00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100.00% -
研发及技术咨询 企业合并
供应链管理和仓
上海仓隆 500,000.00 上海 上海 100.00% - 设立
储服务
颜料、染料的生
辽宁信凯 200,000,000.00 辽宁锦州 辽宁锦州 73.00% 1.60% 设立
产与销售
信凯香港 4,234,260.00 香港 香港 销售颜料 100.00% - 设立
信凯发展 5,519,440.00 香港 香港 销售颜料 100.00% - 设立
同一控制下
环球色彩 4,426.76 香港 香港 销售颜料 - 100.00%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信凯美国 1,029.48 美国 美国 销售颜料 - 100.00%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信凯欧洲 141,251.40 荷兰 荷兰 销售颜料 - 90.05%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信凯澳洲 482.50 澳洲 澳洲 销售颜料 - 100.00%
企业合并
信凯印度 677,419.20 印度 印度 销售颜料 - 100.00% 设立
信凯加拿
大
信凯土耳
其
颜料的生产与销
辽宁紫源 150,000,000.00 辽宁锦州 辽宁锦州 79.00% - 设立
售
信凯英国 8.18 英国 英国 销售颜料 - 90.05% 设立
杭州源彩 4,000,000.00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企业管理咨询 - 80.00% 设立
公司 2026 年度 1-3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 2025 年度相比,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 2024 年度相比,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 2023 年度相比,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 2022 年度相比,没有发生变化。
(三)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6% 0.26 0.2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5% 0.91 0.91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8% 1.58 1.58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55% 1.25 1.25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过程如下: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财务指标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57 1.49 1.20 1.32
速动比率(倍) 1.03 0.95 0.79 0.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15 39.32 59.18 55.5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5.34 45.54 58.16 53.61
归属 于发 行人股 东的每 股净 资产
(元/股)
财务指标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51 10.74 17.11 20.2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27 6.04 6.65 5.50
存货周转率(次) 3.41 3.10 4.36 4.1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201.80 12,568.18 16,741.71 12,243.9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20.75 7,782.10 11,096.97 8,806.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5 1.13 0.43 0.52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4 0.01 1.35 1.72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6 0.19 0.67 0.5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07,919.43 56.25 105,663.94 55.79 99,802.02 56.90 75,329.75 56.54
非流动资产 83,937.34 43.75 83,726.80 44.21 75,587.95 43.10 57,904.55 43.46
资产总计 191,856.77 100.00 189,390.74 100.00 175,389.97 100.00 133,234.31 100.0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由
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75,329.75 万元、99,802.02 万元、105,663.94 万元和 107,919.4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54%、56.90%、55.79%和 56.25%;公司非流
动资产分别为 57,904.55 万元、75,587.95 万元、83,726.80 万元和 83,937.34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46%、43.10%、44.21%和 43.75%。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其中,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和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68,679.73 78.96 71,133.70 82.47 83,515.36 81.87 56,929.06 79.71
非流动负债 18,300.93 21.04 15,122.36 17.53 18,498.15 18.13 14,491.88 20.29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负债合计 86,980.66 100.00 86,256.06 100.00 102,013.52 100.00 71,420.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1,420.94 万元、102,013.52 万元、
况相匹配。其中,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56,929.06 万元、83,515.36 万元、71,133.70
万元和 68,679.7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71%、81.87%、82.47%及
和 18,300.9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29%、18.13%、17.53%和 21.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
负债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57 1.49 1.20 1.32
速动比率(倍) 1.03 0.95 0.79 0.94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45.34 45.54 58.16 53.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2 倍、1.20 倍、1.49 倍和 1.57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0.94 倍、0.79 倍、0.95 倍和 1.03 倍,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61%、58.16%、45.54%和
归还,同时随着公司上市发行,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整体来说,公司经营较为
稳健。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27 6.04 6.65 5.50
存货周转率(次) 3.41 3.10 4.36 4.19
注:2026 年 1-3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50 次、6.65 次、6.04 次和 6.27 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上升,整体较为平稳,周转情况良好,与公司对客户的信用
政策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9 次、4.36 次、3.10 次和 3.41 次。存
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辽宁生产基地陆续建成投产,经营规模和生产规
模有所增加,导致存货增加,周转率有所下降。整体来看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8,207.75 131,279.06 141,656.53 106,871.57
营业成本 31,989.04 111,483.29 121,336.85 89,701.39
营业利润 2,789.11 8,029.26 13,155.55 10,427.06
利润总额 2,789.13 7,977.84 13,152.50 10,438.90
净利润 2,209.30 6,839.96 10,484.73 8,454.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20.75 7,782.10 11,096.97 8,806.18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营业收入分别为 106,871.57 万元、
润分别为 8,806.18 万元、11,096.97 万元、7,782.10 万元和 2,420.75 万元,整体盈
利能力较为稳定。
政治多变,全球经济持续承压,全球多个有机颜料市场的下游需求出现了一定的
波动。
未来,随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逐步趋缓或消失,全球经济预计
将继续稳步增长,公司依托产品开发全、产业链整合、产品品质等竞争优势,继
续提升海内外销售团队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将有效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并
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额(万元)
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染颜料高
性能化后处理项目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环球色彩及化学
全球化营销服务网络提升项目 8,000.00 8,000.00 品有限公司(欧洲)、环
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
(美国)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全球数字化智能化 ERP 系统项目 2,000.00 2,000.00
限公司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7,500.00 7,500.00
限公司
合计 45,000.00 45,000.00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
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二者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分配利润,但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
因素。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
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
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先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需与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充分讨论。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
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②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③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④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782.10 11,096.97 8,806.18
现金分红(含税) 1,406.09 1,406.09 -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9,228.42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30.47%
配利润的比例
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14,060,934.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14,060,934.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141 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
金[2017]427 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就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
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
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