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4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含子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时公司股
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Mingguang Yu 董事、副总经理 美国 28.00 7.37% 0.12%
姚春燕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28.00 7.37% 0.12%
董事会秘书、
俞列明 中国 13.90 3.66% 0.06%
行政副总
李倩 财务总监 中国 13.90 3.66% 0.06%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0 人) 233.40 58.79% 0.97%
预留限制性股票 72.80 19.16% 0.32%
合计 380.00 100.00% 1.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
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归属:
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达到 1.5 亿元人民币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达到 1.8 亿元人民币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达到 2.4 亿元人民币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且“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并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考核指标 考核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R≧100% X=100%
各归属期净利润目标完 80%≤R<100% X=80%
成率(R) 60%≤R<80% X=60%
R<60% 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归属,也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根据公司规定的个人所对应各个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权重比例分配到其所对应的各个项目。各个项目单独考核,
按照评价结果得出激励对象单个项目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各单个项目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合计。单个
项目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档,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可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可归属
考核结果
比例
A 100%
B 85%
C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当
年单个项目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项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
效,且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通过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
摘要的议案》
相关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监
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9)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 32.830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归属比例为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4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4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归属比例为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象中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剩
余 31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
要求。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下:
的净利润为 157,936,357.27 元,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达到 2.4 亿元人民币;
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2)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用影响后为 159,144,797.07 元,
下:
净利润目标完成率(R)为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达到 1.8 亿元人民币;
根据归属期净利润目标完成率(R)确定公司层面可归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如下表所示:
归属比例(X)为 6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情况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X)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各归属期 R≧100% X=100%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净利润目 80%≤R<100% X=80%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标完成率 60%≤R<80% X=60%
的净利润为 123,620,904.61 元,
(R) R<60% X=0
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用影响后为 126,453,739.08 元,
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且“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
净利润目标完成率(R)为
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X)为 6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届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公司规定的个人
所对应各个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激励对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象个人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权重比例分配到 31 名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
其所对应的各个项目。各个项目单独考核,按照评价结 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比例为
果得出激励对象单个项目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0%,26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
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单项可归属比例未全部达到
为各单个项目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合计。单 100%,不能完全归属,该部分
个项目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档,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 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对应的单项可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票将予以作废。
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
考核结果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可归属比例
A 100%
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比例为
B 85% 100%,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单
C 0 项可归属比例未全部达到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100%,不能完全归属,该部分
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当年单个项目计划归属的限制 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项可归属比例。 票将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且不可递延至以后年
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本次归属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量的百分比(%)
姚春燕 董事、副总经理 280,000 40,320 14.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9 人)
合计 1,804,000 254,958 14.13%
单位:股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本次归属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量的百分比(%)
侯哲萍 董事、财务总监 235,000 21,150 9.00%
李滨 董秘 139,000 25,020 18.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 人)
合计 525,000 73,350 13.97%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1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28,308 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
(三)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
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10Z0006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止,公司已收到 38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281,740.60 元,每股
价格 6.95 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328,308.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31,581,854.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231,581,854.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231,581,854 328,308 231,581,854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 据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202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将相应增加 328,308 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度基
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
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告》(容诚验字【2026】310Z0006 号)。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