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
行 66,666,667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59
元 , 合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372,666,678.53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3〕3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的募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承诺投资总 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金
资进度
额 投资总额 额
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
目
年产 2000 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
设项目
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 - 35,038.77 1,753.47 5.00%
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3,218.08 23,218.08 15,691.63 67.58%
年产 2000 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
化建设项目
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
- 15,193.59 12,209.97 80.36%
目
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15,138.46 100.92%
补充流动资金 61,778.02 61,778.02 62,199.26 100.68%
总计 205,926.71 205,926.71 141,649.75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649.75 万元,“功能
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和“科研中心与
办公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767.51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39,120.79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情况,基于
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时间作如下调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 2025 年 6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延期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6 万吨/年三氯氢硅生产装置及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
业园配套公辅设施,6 万吨/年三氯氢硅生产装置已于 2025 年 10 月投入试运行。
产业园配套公辅设施如配电室、控制室、冷冻站、乙炔站、循环水站、仓库、罐
区、管廊管架、道路干路和大部分支路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已建成,但包括后续
项目所需配电设备、控制端设备、辅助工艺设备以及连接后续项目在建生产装置
的管线、施工区域内的道路支线等需要结合后续项目建设进度逐步配置、安装和
建设。
产业园后续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
二期项目”1 万吨/年乙烯基硅烷生产装置已于 2026 年 2 月投入试运行,“硅基
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三期项目”1 万吨/年氨基硅烷生产装置已于 2026 年 4 月
投入试运行,“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三期项目”1 万吨环氧硅烷生产装置
预计将于 2026 年 12 月建成。“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中相应配
套设施与已建成生产装置同步建成转固,剩余部分将与环氧硅烷生产装置同步。
除上述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主体装置建设进度,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