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大: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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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 龙大           公告编号:2026-10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
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遴选工作,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整(如需)及重整程序,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年 7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9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 9,500,000 张的 78.85%。“龙大转债”将于 2026
年 7 月 12 日到期,到期兑付价格为 115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截至目
前,公司当前货币资金余额预计无法覆盖“龙大转债”到期本息,存在无法按期
兑付本息的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
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妥善处理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与债务危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与经营风险
进一步恶化,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由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重整清算组担任
龙大美食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公司将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
监督指导下,开展招募重整投资人、与相关方协商谈判、制定庭外重组方案等工
作。
  为依法有序加快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预重整(如需)及重整工作,稳妥有序
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最大
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辅助机构协助公司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自主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本次招募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龙大美食成立于 2003 年 7 月,于 2014 年 6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为 002726.SZ。公司注册资本 107,916.0368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
莱阳市食品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0007591559056。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饲料生产;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招募的目的
  本次招募的目的在于引入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产业赋能、资金
支持、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等方面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升级,
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
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职工、广大中小投资
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各方共赢。
  三、报名须知与资格条件
  (一)报名须知
力。
辅助机构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
整程序。如无特殊情况,龙大美食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
机构所有,辅助机构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特定重整投资
人参选资格。
人参与遴选报名,在报名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投资人。
  (二)资格条件
  拟报名参加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限制
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
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求缴纳保证金,能够出具相应的资金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
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
求和时间安排,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等工作,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
易。
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人参与遴选报名,在报名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应符合全
部资格条件,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处理本次遴选及庭外重组、预重整程序(如需)、
重整程序中的相关事务。
   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辅助机构许可不能更换,如牵头投资人
未通过辅助机构初步审查或未经辅助机构许可退出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
步审查或退出招募。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前(详见下文“招募流程”),
联合体成员变更应当书面通知辅助机构;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后,如需
调整联合体成员结构的,需取得辅助机构的事先同意,未经同意自行调整的,视
为联合体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
   (1)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龙大美食控制权、拟对龙大美食重要资产
进行收购、或拟与龙大美食进行重大权益性合作、或进行前述事项的组合,并为
前述事项提供资金的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将此类意向投资人类型定为“产业投
资人”;
   (2)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龙大美食股票但不欲获得龙大美食控制权
的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将此类意向投资人类型定为“财务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勾选其类型。
投资协议,完全履行龙大美食重整计划载明的各项义务。
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 17:30 时止。期限届满后,辅
助机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
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辅助机构处。同时发送内容与纸质
报名材料一致的电子版(word 版及加盖公章的 pdf 版)到辅助机构指定邮箱
(ldmsqsz@163.com)。
  以联合体进行报名的,牵头投资人及每名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交本公告项下的
所有报名材料,牵头投资人及每名联合体成员需提交各自的意向投资人报名表、
意向投资人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以及组建联合体的说明函,意向投资人报名表所
附的意向投资人和/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投资方案需保持
一致(详见下文“4、报名文件”)。
  收件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辅助机构
  收件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泰山路 17 号
  收件电话:18565378681(程律师)、14714482104(黄律师)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一),单体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勾选
单体报名,组建联合体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勾选联合体报名,并依次罗列牵头投
资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名称。意向投资人应按本公告“二、报名须知与资格条件”
之“(二)资格条件”第 7 项的说明,勾选相应的投资人类型。联合体中既有产
业投资人又有财务投资人的,统一勾选产业投资人。此表需盖章签字(单位)/
签字捺印(自然人),并在所附的材料加盖骑缝章。
  意向投资人报名表应附:
  意向投资人和/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若为企业法人,则需包含意
向投资人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情况、
主营业务及其核心优势介绍、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注明与龙大
美食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
系以及是否存在出资安排,还可补充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若为联合体,则需逐一按上述标准介绍牵头投资人及每名联合体成员,并说明每
名联合体成员的投资金额及相关出资安排,联合体成员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安
排,联合体中既有产业投资人又有财务投资人要说明每名联合成员的具体投资人
类型。
  投资意向/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投资意向中写明拟投资金额、投资目标、
拟获得龙大美食的股权比例/拟获得龙大美食的核心资产、资金来源(如资金需进
行融资的,需提供融资进展及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安排。具有重整投资经验的
投资人,亦可直接出具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除包含前述内容外,可加上债权清偿
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如有)、重整后的经营计划等内容。注意:报名文件中包
含的投资意向/投资方案仅为初稿,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后续尽职调查以及与辅助机
构的沟通情况,形成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详见下文“(五)提交有约束力
的《投资方案》”)。
  (2)意向投资人承诺函(本公告附件二),此函需盖章签字(单位)/签字捺
印(自然人);
  (3)保密承诺函(本公告附件三),此函需盖章签字(单位)/签字捺印(自
然人);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参加遴选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本公告附件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五),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经程序作出的决议原件,
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组建联合体的说明函(本公告附件六),组建联合体的牵头投资人或联
合体成员需提交此函,并盖章签字(单位)/签字捺印(自然人)。
  (二)报名材料审查及保证金缴纳
  辅助机构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辅助
机构将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并告知保证金缴纳信息。
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函后2日内向辅助机构指定的账户缴纳保证金。
每名产业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每名财务投
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意向投资人组建联合体
报名的,每个联合体视其类型由牵头投资人缴纳一份保证金。
  辅助机构收款账户信息由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前另行与辅助机构联
系获取。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经辅助机构通知未能补正报名
材料的,或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
  保证金的处理详见下文“(八)保证金的处理”。
  (三)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意向投资人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函并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初步投资方案后,意
向强的投资人可以和公司及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由辅助机构安排对龙大美食开展尽职调查,辅助机构将协调公司
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工
作,尽职调查所需的各类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
的风险亦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的具体安排由辅助机构届时另行通知。
辅助机构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调,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五)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函并缴纳保证金后,应按届时辅助机构要求的
时间、方式和内容提交切实可行的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人简介、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
案、资产处置方案(如有)、重整后的经营计划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
等。具体以辅助机构届时另行通知为准。
  (六)遴选
  辅助机构将结合龙大美食庭外重组工作的实际推进情况,组织产业投资人、
财务投资人的遴选。具体遴选工作安排将另行书面通知。
  如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则辅助机构将组织通
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未能达成一致,辅助机构将重新遴选重整投
资人。
  (七)签订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辅助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
资人(如有)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重整投资
人应当在辅助机构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重整投资人未能在
辅助机构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辅助
机构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果由此给龙大美食
及辅助机构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保证金的处理
投资人,辅助机构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保
证金。
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不
计息)。
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由此给龙大美食及辅助机构
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算,辅助机构将在前述情形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已缴
纳的保证金(但前述情形因意向投资人经遴选程序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动放
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造成的,则该名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按上述
第3项规定处理)。
  五、保密义务
  意向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
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辅助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辅助机构
文件等一切辅助机构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辅
助机构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
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辅助机构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
损失。
  六、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报名与遴选,参加本次报名及
遴选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辅助机构有权作出补充说明。
   七、风险提示
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遴选工作,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整(如需)及重整程序,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年 7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9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 9,500,000 张的 78.85%。“龙大转债”将于 2026
年 7 月 12 日到期,到期兑付价格为 115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截至目
前,公司当前货币资金余额预计无法覆盖“龙大转债”到期本息,存在无法按期
兑付本息的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
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庭外重组及后续程序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报名表
       ?单体报名    单位/自然人名称:
                联合体名称:
                牵头投资人:
  名称
       ?联合体报名   联合体成员 1:
                联合体成员 2:
                ……
投资人类
       ?产业投资人                ?财务投资人
  型
       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______,净资
财务状况   产为______。本单位可提供总额_____的资金资产证明(单位适用)。
       本人可提供总额_____的资金资产证明(自然人适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特别提示:相关信息、文件发送至上述电话、邮箱及地址之一的,
       均视为已有效送达
       本单位/本人已充分知悉并了解《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真实性   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内容。
 承诺    本单位/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
       瞒或遗漏。
       账户名称:
退款账户   开户行:
       账号:
附:
               意向投资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 2
            意向投资人承诺函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
  我方拟参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重整投资
人招募和遴选,我方郑重承诺:
的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各项资格条件,并同意公告中的各项要求。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监管要求的自
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安排,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等工作,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相应的资金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
龙大美食重整投资人后,将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完全履行龙大美食重整计划
载明的各项义务。
监管相关规则要求的其他条件。若辅助机构认为需对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的,
我方将全力配合提供资料。
最终解释权归辅助机构所有,我方承诺按照辅助机构的要求,配合庭外重组/预
重整/重整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辅助机
构的安排配合工作。
  上述各项承诺均系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我方将保证和遵守,并对违反承诺的
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意向投资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 3
              保密承诺函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
  我方拟参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重整投资
人招募和遴选(以下简称“本项目”)。
  鉴于我方有可能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接触或获悉或使用龙大美食及其关
联方(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保密信息系指贵方及标的公司代表、顾问、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员工、
关联公司、审计师、评估师、律师、代理人、任何其他独立承包商为本项目之目
的向我方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集团内部公司、
有业务或合同关系的任何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财务、技术、法务、人事、经
营、管理、投资、合规等方面的信息、数据、记录、文件和资料,与本项目有关
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围绕本项目进行的会谈、谈判、磋商、文
件起草、签署等任何项目进展信息(下称“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一)我方将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承诺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
有关的目的;未经贵方事先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期间,或因任何原
因不再参与本项目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将保密信息发布、披露、泄露、告
知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为自身利益或为其他任何第三方利益利用、使用上
述保密信息。
  (二)未经贵方事先书面许可,如我方将该等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
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我方违反保密义务。我方的董事、管
理人员、员工、顾问、代表、代理人以及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在本项
目中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函的规定,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则由
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除非另有约定,我方可向本单位为本项目而聘请的顾问及其代表和可
能与我方联合投资的第三方的代表披露保密信息,我方将要求该等代表同意接受
与本函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则由我方承担全部责
任。
  (四)我方应第一时间将本单位已知晓、获悉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不当使用
或滥用行为书面通知贵方。
  三、保密期限
  本承诺函项下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 3 年内。在前述保
密期限内,本承诺函不因我方和贵方合作关系的终止、解除、中断而失效。
  四、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一)我方如违反保密义务,应向贵方及/或标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给贵方及/或标的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贵方或标的公司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函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
权利的放弃,任何对该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均不妨碍其他权利或继续行使其权
利。
  五、除外信息
  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我方对于相应的保密信息不再受本保密承诺函的约束,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贵方书面许可我方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二)自本保密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任何时候,并非由于我方自身原因,该等
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
  (三)在没有违反任何双方之间任何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的前
提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取了该等保密信息;
  (四)应法院或仲裁庭的判决、裁定或裁决,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证券
交易所的决定、命令或要求,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披露该等保密
信息;
  (五)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况。
  六、通知
  如果我方确定需要进行本承诺函第五条第(四)款的披露,我方应当立即书
面通知贵方。
  七、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和返还义务
  贵方以有形方式披露给我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本中包含的信
息、数据以及储存在计算机软件中的信息、数据)属于贵方所有。如果我方因任
何原因不再就本项目与贵方进行合作,我方经贵方要求,应立即提交贵方所提供
的,并由我方所占有的全部保密信息,包括其全部副本和复制件,或者确认相关
信息已经销毁。
  八、生效
  本保密承诺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意向投资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单位任
职务,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5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一案(以下简称本案),
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单位办理如下事宜:
  委托代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招募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
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特此授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加盖公章)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6
           关于组建联合体的说明函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
   兹获悉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
组辅助机构有意向公开招募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经审慎考虑,本公
司【名称】拟加入【联合体名称】联合体,以【牵头投资人名称】为
牵头投资人,共同参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大美食”
                              )
的预重整/重整投资,推动相关工作。
   本公司/本人作为联合体成员,认可牵头投资人提交的意向投资
人和/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投资方案的内容。
   特致此函。
            意向投资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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