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6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4,105,000 张,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41,05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10,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5,079,452.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39,507.95
注 1: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年产 15.2 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 2 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
目”和“年产 6 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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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年产 6.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赐高新材 0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 3602004929200384582
料股份有限公司 (已注销)
行
池州天赐高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0
料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已注销)
九江天赐新动力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0
材料科技有限公 120919330510902
环市东路支行 (已注销)
司
九江天赐新动力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0
材料科技有限公 629-289224-050
广州分行 (已注销)
司
浙江天赐高新材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九江天祺氟硅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394880100101538705
(已注销)
司
合计 674,322,608.38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4.1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4.1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
目(一期)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当时处于厂房、仓库以及厂内道路施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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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由于行业竞争激烈,为在行业中保持优势,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计划
对该项目的工艺进行创新升级,项目需重新办理建设、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备案
以及审批手续,经公司及项目组的审慎评估,将年产 4.1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
项目(一期)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当时已完成部分生产工艺的创新升级,
同时公司已重新取得工艺创新升级后的建设、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备案以及审批
手续,处于车间建设及部分设备安装阶段,因考虑设备采购及到货周期时间较长,
经公司及项目组的审慎评估,将年产 4.1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的
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对年产 4.1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
目(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前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4.1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
料项目(一期)
本项目采取分段实施方式进行,截至目前,已完成后端精制提纯工段的设备
安装,正进行试生产前的调试准备,同时公司近日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
计划于近期取得试生产批复。
基于行业的竞争格局,为在行业中保持优势,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正
在对该项目的前端合成工艺进行创新升级,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项目投资风险,经公司及项目组的审慎评估,拟对本项目的前端合成工段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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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本项目在后端精制提纯工段完工并取得试生产批复后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
结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后续款项支付安排,
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预计仍需投入募集 预计剩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金(万元) 余额(万元)
年产 4.1 万吨锂
离子电池材料 50,996.45 43,807.99 16,928.30 26,879.69 40,552.57
项目(一期)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金额为 19,130.49 万元,加上后
续工程装修等开支,预计仍需投入募集资金 26,879.69 万元。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签订及约定
的付款进度到期支付;
注 2: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40,552.57 万元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67,432.26 万元扣减本项目预计仍需投入募集资金 26,879.69 万元后剩余的金额(包
含利息收入)。
五、本次募集资金拟变更投入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模(t/a) 规划用途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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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0,552.57万元,其他部分建设投资及铺底流动资金将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元,年平均净利润15,943万元。
六、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在国家双碳战略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国内新能源行业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中
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突破50%,并维
持稳定的增长态势。欧洲市场受碳排放法规趋严驱动,电动化转型加速;美国市
场受益于补贴政策影响,本土及日韩车企电动化布局提速,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
随之保持高速增长,直接带动电解液需求稳步攀升。同时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
发展和智能电网的建设,储能系统在电力调峰、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等领域的应
用越来越广泛,储能系统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电解液作为锂离子
电池的核心主材之一,电解液需求持续高增。
根据EV 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
比增长37.6%。中国电解液实际出货量223.5万吨,在全球市场占比提升至93.05%,
中国已成为全球电解液产业的核心制造基地。在全球锂电池出货量的带动下,预
计2026年全球电解液的出货量将突破 300 万吨,到 2030 年出货量将增长到
图:2026-2030 年全球及中国电解液出货量预测: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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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VTank,伊维智库整理,2026.03
研究机构EV 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
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显示,国内电解液市场呈现显
著集中趋势,市场份额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2025年,公司以72万吨出货量、32.2%
市占率连续十年稳居全球第一;比亚迪自产自用稳居第二;新宙邦位列第三。三
家合计市场占有率约为60%,头部集中效应显著。在此行业竞争格局下,产能卡
位与区域配套能力成为核心竞争要素。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电解液作为锂电池核心材料之一,是国家新能源产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积极响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双碳"目标要求,属于国家重点
支持的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把握政策窗口期,享受产业
红利,同时能够快速补齐区域产能缺口,深度把握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双赛道增
长红利。
电解液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之一,持续扩大产能、提升技术壁垒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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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战略规划的关键环节。当前行业正处于快速扩张与整合期,头部企业竞争加
剧。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进一步巩固在电解液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与规模
效应,优化产品结构。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能
在行业洗牌中强化龙头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锂电池产业链集中度持续提升,上下游深度绑定、长协锁量成为行业常态,
自2025年四季度以来,公司与下游部分核心电池企业已批量签订覆盖2026-2030
年的3-5年中长期电解液供货协议,市场增量需求刚性明确,现有产能已难以满
足持续增长的订单交付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扩充电解液产能,加强公司的
区域配套能力,是足额兑现中长期订单、保障下游稳定供货的必要举措。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锂离子电池行业在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的双轮驱动下,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电解液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核心主材之一,也随行业需求稳步攀升,自2025年四季
度以来核心原材料价格回升,下游电池企业提前锁单,均印证了市场需求的旺盛
与持续性,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需求支撑。
公司深耕锂电材料行业多年,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积
淀与产业化经验,技术实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依托完善的研发平台与柔性
化产线,构建了从配方设计、样品验证到量产导入的全流程定制化服务体系,能
够精准匹配客户特定的电池体系、工艺条件及性能目标,提供差异化的高性能电
解液配方解决方案。通过深度嵌入客户产品开发周期,公司与下游电池企业形成
了紧密的协同创新机制,在产品迭代、工艺优化及性能提升等方面实现价值共创。
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快速响应的定制化开发能力以及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公
司已与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显著,为项目产能消化与
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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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凭借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领跑电解液赛道,核心原材料实现高度自给自
供,构筑稳固成本壁垒。公司自主配套六氟磷酸锂、LiFSI新型锂盐及VC、FEC、
DTD等核心添加剂,其中六氟磷酸锂自供率超98%,形成"碳酸锂→锂盐→添加
剂→电解液→回收"全链条闭环。同时依托上下游一体化协同生产、液态锂盐节
能工艺、厂区物料内部循环复用,较同行具备明显的成本优势。全链条自主可控
既保障长期稳定供货与配方品质一致性,更持续释放一体化降本优势,形成兼具
供应链安全与极致成本竞争力的核心壁垒。
七、项目实施临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上根据行业运
行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实施退坡,对补贴标准、补贴
门槛和补贴方式等也进行了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规定。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的调整
和变化,将会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进而影响动力电池及其上游锂电
池材料的市场,从而使得公司电解液及磷酸铁锂等锂电池材料产品销售及营业收
入产生较大波动,最终导致公司业绩的波动。
锂离子电池材料的需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及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发
展密切相关,这些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调整、技术路线变革及消费者
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显著。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经济增速放
缓等情形已导致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若下游行业增长不及预期或出现周期
性调整,可能导致锂离子电池材料需求增速放缓甚至下降,进而造成该公司订单
量减少、产品价格下跌。
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技术变革快速,新材料新技术层出不穷,对公司生产产
品的研发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对锂离子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期望提
高,对锂离子电池材料性能的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近年来,固态锂电池技术有
一定发展,过渡形态的固态锂电池(聚合物/半固态)逐步在特定的应用领域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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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商业化,对传统锂电池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会产生一定影响,从而有影响公司电
解液业务的可能性。
公司目前已经取得福鼎市龙安工业园区D-28地块以实施新项目,土地出让合
同已签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地块已经完成出让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新项目的备案程序,后续仍需要按照项目规
划情况取得相应的环评、能评等批复后方可开展,若后续相关批复未取得或取得
不及时,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为此,公司将积极与相
应机构及部门进行沟通,消除不确定因素,推进批复及时取得,确保项目顺利实
施。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变
更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
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基于对募投项目建设实
际情况及市场环境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同意将本项目的前端合成工段改由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本项目在后端精制提纯工
段完工并取得试生产批复后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5 万吨电解液生
产改扩建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
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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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投入新项目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考虑进行的合理
调整,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
无异议 。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