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额度事项,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
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
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9.98%。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宏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申请 69,0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0 年。
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常州宏川以其部分自有资产提供抵
押担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
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2020 年 9 月
称“《借款合同》”);公司、林海川、潘俊玲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常州宏川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借款合同》,公司及
关联人林海川、潘俊玲拟继续按照《保证合同》为本次调整后的银
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及关联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本次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
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3 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 1585
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2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建设工程
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成品油仓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控
制常州宏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7,676.58 97,602.75
总负债 47,899.22 45,170.58
净资产 49,777.36 52,432.16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6,368.10 20,311.92
利润总额 3,443.25 8,840.44
净利润 2,925.23 6,241.36
注:2025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6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和潘俊玲,林海川
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常州宏川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借款合同》,公司及关
联人林海川、潘俊玲拟同意本次《借款合同》调整事项并继续按照
《保证合同》为本次调整后的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原《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除此之外,公司
及关联方林海川、潘俊玲与兴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各项条款
保持不变。
上述《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目前尚未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
容将由公司、林海川、潘俊玲及常州宏川与兴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常州宏川银
行授信调整事项继续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担保事项是基于常州宏川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支
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常州宏川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常州宏川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以及常州宏川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
副董事长黄韵涛担任其董事长,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
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拟继续为常州宏川银行授信调整事
项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本次继续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
累计为 510.77 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
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
计为 301.68 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12.45 万元。
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
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
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
保 额 度 ) 总 额 为 688,706.52 万 元 , 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13.81% 。 公 司 对 合 营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业务融资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
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
(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合营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
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
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
于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