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
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等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
时间为准);
算每股收益时扣除。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减去库存股 109,278,217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
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实际发行
股票数量为准;
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159.77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按与 2025 年度持平、增长 10%、下降 10%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注: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规
定计算):
项目 2026 年发行前 2026 年发行后
/2025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09,278,217 109,278,217 114,278,217
情形 1:2026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203,867,316.47 203,867,316.47 203,867,316.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7 1.87 1.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7 1.87 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情形 2:2026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5 年增长 1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203,867,316.47 224,254,048.12 224,254,048.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7 2.05 2.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7 2.05 2.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情形 3:2026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5 年下降 1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203,867,316.47 183,480,584.82 183,480,584.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7 1.68 1.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7 1.68 1.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由上表可知,若公司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
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对 2026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将有所增加,
不同测算假设下的 2026 年每股收益情况也有所不同,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
期回报被摊薄情况的可能性。
前述测算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
三、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短期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
收益,提升股东回报: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继
续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
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
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制
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巩固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
推动整体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全面控制经营风险与管理成本,提升日常运营效率,以实现经营
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四、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
承诺
针对公司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为保
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所做出的承诺
针对公司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为保
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