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百纳千成 公告编号:2026-047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室
为 2026 年 7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6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共计 274 人,代表股份 304,254,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026%。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952,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计 271 人,代表股份 10,31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8%。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0 人,代表股份 10,309,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901,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842%;反对 3,1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416%;弃权 2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上述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刘金升律师与郭晓茹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