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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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名,代表
公司563,113,4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44%。其中,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18,67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6,29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为:561,940,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7%),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2,0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情况为:561,938,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情况为:561,939,2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5%),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5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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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为:561,938,1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3%),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79,4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情况为:561,919,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9%)
,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0,5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情况为:561,915,1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2%),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6,4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情况为:561,91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3%),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7,0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为:561,921,8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84%),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3,1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陈思羽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
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