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兴达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2026 年 2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62 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50 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述事项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至 2026 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
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天马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天马微电子”)于 2022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年 6 月 9 日签订了《担保函》,近日,公司与香港天马微电子就此《担保函》重
新签署了《担保合同》(1 号),本《担保合同》(1 号)生效之日起原《担保
函 》 解 除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同日公司与香港天马微电子就原基础合同签订了另一份《担保合同》
(2 号),
为子公司 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
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履约担保。
公司与湖南博深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2 份,分
别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昌汽车”)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履约担保;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简称
“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履约担保。
担保额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度占上
担保方 方最近 是否
对被担保方 履约担保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关联
的担保余额 额度(万 最近一
例 产负债 担保
(万元) 元) 期净资
率
产比例
印度同兴达 99.99% 107.63% 1,436.97 ¥20,000 8.18% 是
同兴达 南昌精密 100% 72.96% 74,903.69 ¥7,000 2.86% 是
南昌汽车 100% 85.19% 5,672.26 ¥1,000 0.41% 是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
一期指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成立日期:2019-03-22
董事:胡明翊、梁甫华、ASHISHKUMARYADAV
注册资本:80,000 万卢比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地址:FIRST FLOOR, BLOCK-A, PLOT NO.02, SHED No.-03, SECTOR-08, IMT
BAWAL Rewari HR 123501 IN
经营范围:在印度及其他国家进行生产制造、交易、服务、销售、加工、研
究、设计、改善、制造、装配、安装、维护、修理、购买、进口、出口、运输、
交换代理和经营手机、触摸屏显示模块、摄像模块。
股权结构:印度同兴达系香港同兴达控股子公司,香港同兴达持有其 99.99%
股权,公司持有香港同兴达 100%的股权。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7#
楼研发楼 9 层及 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成立日期:2022-04-1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
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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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印度同兴达 99.99% 22,291.96 24,407.99 -2,116.03 55,623.69 -1,229.12 -1,258.07
南昌精密 100% 253,977.48 187,475.56 66,501.92 350,743.88 1,261.66 4,428.82
南昌汽车 100% 17,613.28 14,254.93 3,358.35 9,826.80 -1,930.79 59.40
被担保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印度同兴达 99.99% 36,854.68 39,667.22 -2,812.55 23,077.07 -838.59 -838.59
南昌精密 100% 248,169.97 181,054.18 67,115.79 81,328.31 486.23 323.20
南昌汽车 100% 19,046.31 16,224.69 2,821.62 2,957.08 -758.12 -581.31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履约担保
担 保
被担保人 债权人 额度(万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人
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基础合同项下或与基础合同相
《担保合 26 日期间(以下简称为“被担保债务期间”,
印度同兴达 香港天 自本担保合同生
同兴 同》(1 亦称“主债务期间”)被保证人应当支付甲
马微电 效之日起至 2028
达 号) 方的货款、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子 年 9 月 15 日。
偿金等一切费用以及甲方实现上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费、公证费、担保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以下简称为“被担保债务”,亦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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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被担保债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基础合同项下或与基础合同相
自本担保合同生 关的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8 年 5 月
效之日起至 2031 26 日期间(以下简称为“被担保债务期间”,
年 9 月 15 日。 亦称“主债务期间”)被保证人应当支付甲
香港天 方的货款、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担保合
马微电 偿金等一切费用以及甲方实现上述债权的
同》(2
子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财
号)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费、公证费、担保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以下简称为“被担保债务”,亦称“主
债务”),被担保债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有效期
为自主合同生效 担保范围:主债务本金、利息及其违约金、
湖南博
之日起至主合同 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深供应
同 兴 义务履行完毕止。 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南昌精密 链有限 7,000
达 保证期间自主合 (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
公司
同项下单项债务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和其
履行期限届满之 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
日起三年。 约定的费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
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有效期
为自主合同生效 担保范围:主债务本金、利息及其违约金、
湖南博
之日起至主合同 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深供应
同 兴 义务履行完毕止。 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南昌汽车 链有限 1,000
达 保证期间自主合 (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
公司
同项下单项债务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和其
履行期限届满之 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
日起三年。 约定的费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
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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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
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8.77%。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41,602.00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为 98.32%。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