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裁定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本公司持股 26.89%的参股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马能源”)的通知,金马能源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信阳钢铁金
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金港”)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26)豫 1503 破申 6 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信阳金港为公司参股公司金马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权。目前,信阳金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已经停工停产,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且审计资料显示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认为信阳金港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许昌市
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港营业收入约人民币 0.49 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人民币 1.06 亿元(未经
审计)。
限责任公司 3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失去对信阳金港的控制权,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目前,金马能源向信阳金港提供的贷款共约人民币 18.96 亿元,其中
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就抵押资产优先受偿。
信阳金港破产清算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因受结合破
产清算进展、抵押资产处置及债权受偿情况等因素影响,尚需结合清算程序推
进情况审慎测算,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本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信阳金
港破产清算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