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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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裁定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本公司持股 26.89%的参股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马能源”)的通知,金马能源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信阳钢铁金
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金港”)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26)豫 1503 破申 6 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信阳金港为公司参股公司金马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权。目前,信阳金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已经停工停产,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且审计资料显示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认为信阳金港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许昌市
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港营业收入约人民币 0.49 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人民币 1.06 亿元(未经
审计)。
限责任公司 3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失去对信阳金港的控制权,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目前,金马能源向信阳金港提供的贷款共约人民币 18.96 亿元,其中
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就抵押资产优先受偿。
信阳金港破产清算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因受结合破
产清算进展、抵押资产处置及债权受偿情况等因素影响,尚需结合清算程序推
进情况审慎测算,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本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信阳金
港破产清算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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