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0,537,886.20 元/103,375,000 股*10 股=2.954088 元。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40,717,181 股/103,375,000 股*10 股=3.938784。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
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4088)÷(1+0.3938784)。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5,000 股后的总股本 103,375,000 股扣除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
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582,046 股后的股本 101,792,9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30,537,886.2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40,717,181 股(注: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本次变动
后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由 103,375,000 股变更为 144,092,181 股,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
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为 103,375,000 股 , 扣 除 公 司 股 票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已 回 购 股 份
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3,375,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4,092,18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
致。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转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股本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71,503,000 69.17% +28,601,200 100,104,200 69.47%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72,000 30.83% +12,115,981 43,987,981 30.53%
总股本 103,375,000 100.00% +40,717,181 144,092,181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股收益为 0.9465 元。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
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计划(草案)》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程序并披露。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0,537,886.20 元/103,375,000 股*10 股=2.954088 元。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40,717,181 股/103,375,000 股*10 股=3.938784。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
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4088)÷(1+0.3938784)。
九、有关咨询办法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