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 25.00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 24.01 元/股(含)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7 月 3 日(2025 年度权益分派
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并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
部分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含),不超过 8,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 160 万股,不超过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同意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号:2026-024),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 日)登记的总
股本 337,511,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106,423 股,即 334,404,577 股为
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
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5.00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 24.01 元/股(含),自 2026 年 7 月 3 日起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调整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
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25.00 元/股。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总
股本为 337,511,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106,423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
本数为 334,404,577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流通
股不会发生变化,上述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337,511,000-3,106,423)×1÷337,511,000≈0.99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
金红利)+配(新)股价格×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25.00-0.99)+0×0]÷(1+0)≈24.01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含),不
超过 8,000 万元(含)。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回购资金 5,932.591583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310.6423 万股。按照回购上限 8,000 万元金额及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剩余回购数量,则仍可回购约 86.10 万股。预计本次回购股
份总数约为 310.6423 万股至 396.742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337,511,000 股的
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