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同意注册,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34.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2 年 10 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定及《浙江泰福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来制订。
二、“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
明书》
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9 元/股调整为 19.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3 年 6 月 9 日生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2 元/股调整为 19.75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生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6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股
份回购注销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75 元/股调整为 19.84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生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4 元/股调整为 19.77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
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
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
本×10 股=7,031,183.85 元÷95,300,518 股×10 股=0.737790 元,即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为 0.073779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
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737790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泰福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P1=P0-D=19.77-0.0737790=19.70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调整后的“泰福转债”转股价格为 19.7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