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担保诉讼和解的完结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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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6-029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担保诉讼和解的完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签署<和解协议>(和 2023-2)的议案》《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
和解协议>(和 2023-3)的议案》《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
议>(和 2023-4)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平等协商,在法院的
主持下,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了《和解
协议》(和 2023-2)、(和 2023-3)、(和 2023-4),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 2023-2)
的公告》(临 2023-010)、《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
议>(和 2023-3)的公告》(临 2023-01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
暨签署<和解协议>(和 2023-4)的公告》(临 2023-012)。
协议》对上述诉讼案件按和解长期履行作结案处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二、和解事项进展
   (一)关于受让《和解协议》(和 2023-2)项下债权收益权的安排
   《和解协议》(和 2023-2)第三条约定:海航科技承诺,厦门信托与航空
业务板块公司涉及引战企业主体签署完成《留债协议》并生效,且按规定重新
办理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后,海航科技将于前述股票质押登记完成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与厦门信托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由海航科技向
厦门信托一次性支付现金 84,421,729.49 元受让留债债权的收益权,以获得该
笔留债债权的全部收益权(《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由双方届时另行按本条款约
定条件签署)。若厦门信托采取向法院申诉、投诉、诉讼、执行、向检察院申请
监督(如可行)的措施后,仍无法在 2027 年 12 月 20 日前与航空业务板块公司
涉及引战企业主体就留债债权签署《留债协议》或以厦门信托认可的其他方式
获得该笔留债债权的确认和/或清偿,在提供已采取上述必要措施的相关证明材
料后,由海航科技于 2027 年 12 月 20 日前就留债债权向厦门信托履行担保义务,
一次性予以现金清偿。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 2023-2)的公告》(临 2023-010)。
人”)签订了《留债协议》,约定债务人就其破产重整程序中确认的、厦门信托
享有的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即“留债债务”)向厦门信托分期履行清偿义务,
留债债务本金为 84,421,729.49 元。为保证《留债协议》的履行,债务人将其
持有的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08)股票进行质押担保,并为
该担保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登记完成日为 2026 年 6 月 9 日。
  截至目前,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已满足,海航科技于
将其拥有的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给海航科技,海航科技同意受让该等标的债权
收益权,并于《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厦门信托一
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84,421,729.49 元;自收益权转让完成日起,标的债权收益
权归属于海航科技,《留债协议》项下债务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本金、利息或其他
款项,其对应收益权均自支付日起自动归属于海航科技;债务人根据《留债协
议》向厦门信托履行任何一笔本金、利息支付义务时,厦门信托应在收到款项
三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至海航科技指定账户。后续,海航科技将及时跟进债
务人与厦门信托之间的留债债务偿付安排,并将于每年年末以临时公告的形式
披露进展情况,预计债务人将在 2031 年 12 月末完成全部本金及利息的偿付。
  (二)关于剩余债务清偿款的安排
  在《和解协议》(和 2023-2)、(和 2023-3)、(和 2023-4)的基础上,经双
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厦门信托协议约定公司将《和解协议》(和 2023-2)、(和
后的现值合计 31,997,803.72 元一次性进行支付;完成后视为公司的全部支付
义务已履行完毕,厦门信托不得向公司主张任何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厦门信托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结案手续。
  三、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情况
  (一)关于受让《和解协议》(和 2023-2)项下债权收益权的影响
  厦门信托与债务人签订《留债协议》并取得债务人提供的质押担保后,公
司与厦门信托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以 84,421,729.49 元受让厦门信托
标的债权收益权,约定厦门信托在收到债务人分期支付的本金、利息后向公司
完成支付。有效避免了依据《和解协议》(和 2023-2)第三条规定,如厦门信
托无法在 2027 年 12 月 20 日前签署《留债协议》,公司需就留债债权向厦门信
托一次性予以现金清偿,导致公司存在无法向债务人追回留债债权,给公司造
成实际损失的风险;同时,根据《留债协议》约定的债务人支付计划,公司预
计于 2031 年 12 月末前陆续收回债权收益权对应的本金及利息。
  (二)关于清偿剩余债款的影响
  本次对尚未支付的清偿款按年化折现率 3.65%(单利)进行折现,预计将
减少公司未来现金支出 104.32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经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
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知后,应根据海航科技的指令或授权范围代为采取诉讼、仲裁、申请实现担保
物权、与债务人及/或保证人协商等一切合法方式积极主张并实现标的债权及担
保权利;且厦门信托通过实现担保权利获得款项不足以覆盖标的债权未受偿部
分的收益权价值,厦门信托仍应继续为海航科技之利益向债务人及保证人追索
差额部分。即便如此,上述《留债协议》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债务人违约
的风险。
按约定获得或足额获得标的债权收益权的,厦门信托应向海航科技赔偿因此造
成的全部损失。即便如此,上述《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仍
存在厦门信托违约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
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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