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已获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9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
咨询联系人:阮翠婷
咨询电话:0592-8129338
传真电话:0592-812931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