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1 证券简称:纬德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450元
每股转增0.4股
?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份上市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21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权利。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83,773,4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数 1,080,000 股后的股份数为 82,693,400 股,以此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721,203 元
(含税),转增 33,077,36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16,850,760 股(最终以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
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
比例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每股流通股份变
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
除权除息的计算过程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82,693,400×0.0450)÷83,773,400=0.0444 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下同)。
虚拟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
比例)÷总股本=(82,693,400×0.4)÷83,773,400=0.3948。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
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444)÷(1+0.3948)元/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份上市日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以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无。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5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50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
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QFII 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
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
民币 0.040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
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
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由公
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0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
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
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450 元。
(5)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
本公积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涉及扣税情形。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83,773,400 33,077,360 116,850,760
三、股份总数 83,773,400 33,077,360 116,850,760
六、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格、授予数量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以相关公告为准。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的,上述价格进行相应的除
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16,850,760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
益为0.1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2006651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