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复材”)系中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全资子公司,故中自复材系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中自复材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借
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和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
际为中自复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8,0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 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全资子公司中自复材与民生银行
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融资金额为 35,000.00 万元,期限为 10 年。中
自科技与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与《质押合同》,为中自复材开展融资业务
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中自复材与民生银行签订《质押合
同》与《抵押合同》,为中自复材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以上
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包含新增
担保、原有担保及其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 亿
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上
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
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
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
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余额
占上市公
被担保方最
被 司最近一
担 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本次新 是否为
担 截至目前 期经审计 是否有
保 持股比 负债率(截 增担保 担保预计有效期 关联担
保 担保余额 归属于上 反担保
方 例 至 2026 年 3 额度 保
方 市公司股
月 31 日)
东净资产
比例
中 中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
自 自
科 复
日起三年
技 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4MA6C6RQN9C
成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环港路二段 88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启章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
经营范围 础制造装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中自科技持有中自复材的股权比例为 100%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839.78 41,532.93
负债总额 36,503.76 34,921.38
净资产 5,336.02 6,611.55
营业收入 2.47 0.67
净利润 -1,290.03 -1,802.57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
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融资本金为 35,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
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抵押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抵押标的为抵押人持有航空复合材料研发制造项目机
器设备以及不动产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融资本金为 35,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
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
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三)质押合同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出质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出质人持有的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融资本金为 35,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
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
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出质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出质人运营其所有的位于双流区黄水镇云
华社区 5 组的土地(产权证号:川(2024)双流区不动产权第 0042885 号)上的
航空复合材料研发制造项目等资产将与不特定主体(以下简称“应收账款付款方”)
签订等一系列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以实际签署名称为准)而对应收账款付款方
已经及未来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融资本金为 35,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手续费(如有)、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
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担保
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自复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
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
进行的,中自复材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0,060.31 万元(含本次担
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50.9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