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7,466,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1,239,858.8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4,986,478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2,452,674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
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 137,466,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1,239,858.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4,986,47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2,452,674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7,466,19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7,466,19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2,452,67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7 月 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股份变动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137,466,196 100.00 54,986,478 192,452,674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股净收益为 0.25 元。
股票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徐益曼
咨询电话:0570-3376108
传真电话:0570-3376108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