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 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1 18:13: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34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 人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
筑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
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全
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
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全
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
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洁,201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志东,201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2 年 1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206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61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
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206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6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4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
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所需的从业资质、经验及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君正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