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0,000,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预计派发 34,400,001.4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共计转增 129,000,005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59,000,023 股。
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
股本未发生变化。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000,0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30,000,01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59,000,023 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7 月 8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376,354 39.16% 50,512,906 218,889,260 39.1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1,623,664 60.84% 78,487,099 340,110,763 60.84%
合计 430,000,018 100% 129,000,005 559,000,023 100%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每股净收益为 0.2550 元。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隆华新材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调
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7.2462 元/股。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张月
咨询电话:0533-5208617
传真电话:0533-5208617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