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6-029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7,226,204.15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32,992,67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97,956,069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10=0.65 元/股,每股转增股本比例=2÷10=0.2。
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65)/(1+0.2)。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 164,963,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7,226,204.15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32,992,67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197,956,069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果为准)。本次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
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64,963,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
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5.8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4,963,39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7,956,06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
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64,963,391 100 32,992,678 197,956,069 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份 197,956,069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5555 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建国、潘李超
咨询电话:0574-88393328
传真电话:0574-88393335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