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蒙泰高新
股票代码:300876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江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大宗交易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郭清海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郭丽双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四:郭清河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五:郭丽如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六:郭丽娜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七: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 206 国道北侧、西四横路南侧清华
园商铺 16 号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蒙泰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蒙泰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蒙泰高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郭鸿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06,2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
比例减少。
郭清海、郭清河、郭丽双、郭丽如、郭丽娜、揭阳市自在投
一致行动人 指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在投资 指 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郭鸿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445202**********52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姓名 郭清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310115**********1X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姓名 郭丽双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440527**********25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姓名 郭清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440527**********12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姓名 郭丽如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440527**********64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姓名 郭丽娜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440527**********04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名称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泽彬
出资额 236.99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04-25
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 206 国道北侧、
注册地址
西四横路南侧清华园商铺 1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MA4WG0WT1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蒙泰高新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郭清海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江先生及
郭清河先生、郭丽双女士、郭丽双女士、郭丽如女士、郭丽娜女士均为郭清海先
生的兄弟姐妹;自在投资为郭鸿江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上述各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
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郭鸿江先生持股数量有所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34,4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权益比例由 51.99%下降至 51.78%。
股本 108,719,90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25,778 股后的 108,294,126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8,719,904 股增
加至 152,037,554 股,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调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权益比例由 51.78%变为 51.84%。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86,9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由
公司股份 1,906,200 股,本次权益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江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51.25%下降至 5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 减持股数 减持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其一致行 (股) 比例
动人名称
大宗交易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906,200 1.25%
郭鸿江
合计 - - 1,906,200 1.25%
注 1: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及 股份性质
其一致行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动人名称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41,000 13.18% 18,134,800 11.93%
郭鸿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41,000 13.18% 18,134,800 11.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51,408,000 33.81% 51,408,000 33.81%
郭清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52,000 8.45% 12,852,000 8.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556,000 25.36% 38,556,000 25.36%
合计持有股份 99,540 0.07% 99,540 0.07%
郭丽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540 0.07% 99,540 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620,800 1.72% 2,620,800 1.72%
郭清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0,800 1.72% 2,620,800 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620,800 1.72% 2,620,800 1.72%
郭丽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0,800 1.72% 2,620,800 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98,000 0.06% 98,000 0.06%
郭丽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000 0.06% 98,00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036,840 0.68% 1,036,840 0.68%
自在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6,840 0.68% 1,036,840 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7,924,980 51.25% 76,018,780 50.00%
总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368,980 25.89% 37,462,780 24.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556,000 25.36% 38,556,000 25.36%
注 1:以上权益变动后股东持股数量已根据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结果做相应调
整。
注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数量为 152,037,554 股;
注 3: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大宗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江先生所持蒙泰高新的股份部分处于
质押状态,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前持有数量 已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持 未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持
名称
(股) 量(股) 股份比例 量(股) 股份比例
郭鸿江 20,041,000 16,660,000 83.13% 3,381,000 16.87%
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 1,906,200 股蒙泰高新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
江先生持有的未质押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
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
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
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郭丽娜于
股蒙泰高新股份 1 ;郭鸿江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相关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及股东的公告》
相关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江
签署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地址: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道龙山路南侧
股票简称 蒙泰高新 股票代码 3008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鸿江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906,2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1.2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减少 1,906,20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减少 1.25%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8,134,800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11.93%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是否拟于未来
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或继续减少持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上市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上市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
郭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