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