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6-027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制度考核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内部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统称“内部董事”)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
人员。
二、考核与薪酬管理原则
三、薪酬标准
公司应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整体薪酬水平及公司当前和规划的未
来业务发展预期制定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并做好工资总额的预算工作。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
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
公司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 60%在年度
业绩考核评价,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四、薪酬止付追索机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
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五、其他
本细则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文件,自 2026 年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