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 1,401,544,698 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63,079,646 股后的股份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方案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
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总额。
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公司 2026 年 7 月 7
日收盘价-0.0477496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
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保
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总额。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红
的总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66,923,252.60元=1,338,465,052股*0.05元/股。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应以0.0477496元/股计
算 。 (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477496 元 / 股
=66,923,252.60元/1,401,544,698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
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77496元/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5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至2026年7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63,079,646股后的1,338,465,0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现金红利发放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无。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1-69588999
咨询传真:0371-69588000
咨询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