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17:13: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6-048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公司 A 股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H 股股东的
利润分配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利润分配安排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接回购并持有的 H 股库存股(7,263,300 股)后现有的总股本 1,830,020,328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366,004,065.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
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 0 股后的 1,477,305,7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本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和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10-57330087
      传真电话:010-5733008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龙化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