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3,5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实际为其
担保对象一 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 7,200 万元
取得的融资额,下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广德农村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广德农商行”)签订 2 项《保证合同》,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德万
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新材料”)在广德农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借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50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对广德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 7 亿元,上述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
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实际为广德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200 万元,可
用担保额度为 62,8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徐文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2MA8QF6EX2F
成立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
注册地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色金
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
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经营范围 属);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项目
年度(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283.81 37,255.6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1,267.49 31,871.45
资产净额 8,016.32 5,384.15
营业收入 51,527.38 134,334.06
净利润 2,545.14 1,122.6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债权
广德新材料与广德农商行签订的编号为 6000061220260019 号、6000061220260020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500 万元,借款期限
均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
(二)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限:均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范围:均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债务人应向广德农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广德农商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德新材料提供,担保所涉银行融资系为满足广德
新材料日常经营之流动资金需要,鉴于广德新材料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
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融资额)总计
为人民币 186,16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219,739.11 万元)的 84.72%。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82,660 万
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3.13%;全资子公
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5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9%。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