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6-07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0,0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54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60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25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6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46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0.2913%。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6%;反
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9%;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660,503股
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同意股份数:19,610,5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103股
同意股份数:6,104股
同意股份数:6,104股
同意股份数:6,104股
同意股份数:6,103股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660,503股
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同意股份数:19,610,5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103股
同意股份数:6,104股
同意股份数:6,10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雯雯律师、张雨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