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本次拟归属的 178 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前述激
励对象获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