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6-7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弘鑫云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简称“成都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向成都银行申请贷款 5,000.00 万元。公司
作为保证人与成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四川弘鑫向成都银行申请融资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的金
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额担保的情形。
间接持有四川弘鑫 27.2823%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以其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鉴于四川弘鑫其他 少数股东南充临江国际港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比例 1.7949%,以下简称
“吴越弘创”)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其内部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
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未要求临江国际港、吴越弘创提供等
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
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
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
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