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层会议室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6人,代表股份336,338,339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44.2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
份270,078,4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5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7
人,代表股份66,259,9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197%。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57,839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09%;
反对 1,7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
所持股份的 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83,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53%;
反对 1,71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00%;弃
权 16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47%。
关联股东马英华持有公司股份 27,859 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29,88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08%;
反对 1,7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
所持股份的 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83,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50%;
反对 1,71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00%;弃
权 16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5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
证律师倪艾坦、李丹虹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议;
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