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7 证券简称:惠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3 人,代表股份 83,853,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5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5,891,31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7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8 人,代表股份 24,210,2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21,863,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374%。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77,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
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弃权13,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13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2-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9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
对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2,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15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楹、郝智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