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议室。
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31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582,73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7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53,7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7 人,代表股份 5,117,5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1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63,85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53,70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863,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93%;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51%;弃权 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5776%;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1%;弃权 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3%。
表决结果:同意 119,863,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51%;弃权 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4,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5678%;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1%;弃权 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裘羽霞律师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
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