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3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简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栋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93,350,169 股(已扣除截
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11,011,300 股,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224,552,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0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90,98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5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33,564,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532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34,064,79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33,564,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5329%。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24,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反对 2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036,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恒律师、柴世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