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26 年第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董事魏
明德主持,董事高德步、赵峰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总会
计师杨文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鶄、副总经理李星运及相
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
律法规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关于收购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
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收购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
限公司股权,有利于提升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
运营效能。本次收购价格合理,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
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关于增加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增资拥有真实项目支撑,资金全部用于藤县
公司项目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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