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6-03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
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的
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2026-032)。近日,公司与下
列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门
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现将上述协议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程先森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物流中心信息大厦1109。
经营范围: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白蚁防治、环保工
程、清洁用品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2,730.90 590,284.17
负债总额 319,359.41 447,552.95
净资产 153,371.48 142,731.22
项目 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106.03 426,176.54
利润总额 13,289.07 42,311.10
净利润 10,651.04 33,740.94
(二)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687756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5,321.06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
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850.17 61,906.70
负债总额 38,085.20 36,758.66
净资产 25,764.97 25,148.04
项目 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16.22 46,532.10
利润总额 694.65 2,352.54
净利润 617.00 2,164.6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的《最高额融资合同》,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
主合同。
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
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
债务承担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
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间签署的编号为2026圳中银东额协字第 000391 号 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
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
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三”),现将合同三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合同
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
合同编号为平银深分重四综字20260625第007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审计净资产的43.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