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5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及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二、制定及修订情况
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
其中《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修订比对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修订比对表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套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期货
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根据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券监管规则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券监管规则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度。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
业务。 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
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 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
经营或日常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 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
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 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
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上述标的的组合。
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
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
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从事买进或
卖出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产品合约,实现
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
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远期/互换
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开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开展
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 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子公司进行期货
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期货和
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套期 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作为子公
保值业务。 司主营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除外。
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业务。
第四条 公司套期保值行为除应遵守国家相 第四条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除应遵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外,还 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
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 第五条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
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须以正常的生产 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
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
货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 第六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只允许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
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 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
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公司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
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
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
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
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
当评估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
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期货和衍
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生品交易账户(如需)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
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
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 易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
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 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且严
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 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货和衍
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生品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衍生 第九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
品和商品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 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
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 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
应当控制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在种类、规 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事套期保值
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 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
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与需管 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
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 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
经济关系,使得相关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 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
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 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
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 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
活动: 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
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 活动:
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
期保值; 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
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 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
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期保值;
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
套期保值; 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
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 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
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 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
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
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 5、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
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形。 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
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形。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股东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须经
会或董事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股东会或董事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
行。
第十二条 除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第十二条 除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另有规定外,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另有规定外,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
权限如下: 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 (一)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
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属于下列情形 (二)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
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
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
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预计
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
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
规则》,套期保值业务计算所得的资产比率 2、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公司最 规则》,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计算所得的资产比
近一期经审计或最近一期中期报告中记载的 率(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公司
资产总值(以较近期者为准,并根据于相关 最近一期经审计或最近一期中期报告中记载
账目内建议的任何股息金额,及相关账目或 的资产总值(以较近期者为准,并根据于相
中期报告发表后宣派的任何股息调整))、盈 关账目内建议的任何股息金额,及相关账目
利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 或中期报告发表后宣派的任何股息调整))、
除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盈利)、收益比率 盈利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
(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公 除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盈利)、收益比率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收益)、代价比率(有关 (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公
代价除以公司的市值总额,市值总额为香港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收益)、代价比率(有关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日报表所载公司证券于 代价除以公司的市值总额,市值总额为香港
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日报表所载公司证券于
价)中的任意一项达到 25%以上的; 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 业日的平均收市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3、其他按照不时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监管规则要求,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套期保值业务。 监管规则要求,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三)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 (三)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
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 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
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 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
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及期限内任一 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
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及期限内任一
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套期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期货
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 和衍生品业务的决策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领导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小组,
小组人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
第十五条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第十五条 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
(一)组建套期保值工作小组、风控小组; 责为:
(二)制定套期保值计划或方案提交董事会 (一)组建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风控小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组;
(三)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套期 (二)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或方案提
保值计划或方案,确定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实 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
施方案; 批;
(四)根据期货交易所相关要求,组织申请、 (三)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期货
审批设立交割厂库、现货交割等相关事宜。 和衍生品业务计划或方案,确定期货和衍生
(五)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套期保值工作情况; 品业务具体实施方案;
(六)协调处理公司套期保值重大事项。 (四)根据期货交易所相关要求,组织申请、
审批设立交割厂库、现货交割等相关事宜。
(五)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工作情况;
(六)协调处理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重大
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工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
作小组人员组成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 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由期货和衍生品领导
小组确定。
第十七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十七条 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的主要职
为: 责为:
(一)负责市场研究,向套期保值领导小组 (一)负责市场研究,向期货和衍生品领导
提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建议方案; 小组提出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建议方案;
(二)根据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意见,拟定、 (二)根据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小组意见,拟
调整套期保值具体实施方案; 定、调整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体实施方案;
(三)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三)执行具体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四)跟踪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 (四)跟踪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
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 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
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五)及时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 (五)及时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
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 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
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六)向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汇报套期保值业 (六)向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小组汇报期货和
务情况; 衍生品业务情况;
(七)其他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日常联系 (七)其他与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相关的日常
和管理工作。 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风控小组,风控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期货和衍生品风控小组,
小组人员组成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 风控小组人员组成由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小组
确定。
第十九条 套期保值风控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十九条 期货和衍生品风控小组的主要职
为: 责为:
(一) 向领导小组汇报,重大事项可以直接 (一)向领导小组汇报,重大事项可以直接
向董事会汇报; 向董事会汇报;
(二)对工作小组的具体操作进行监督; (二)对工作小组的具体操作进行监督;
(三)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三)核查交易是否符合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四)核查期货及其相关衍生品交易的持仓 方案;
情况和交易账单; (四)核查期货及其相关衍生品交易的持仓
(五)其他相关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工作。 情况和交易账单;
(五)其他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风险管
理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套期保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期货和
值业务的信息披露工作。 衍生品业务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
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 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
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品种和交易限额、 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品种和交易
授权期限等;交易授权书由领导小组批准并 限额、授权期限等;交易授权书由领导小组
授权。 批准并授权。
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 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
书所列权利。被授权人员应当在授权书载明 书所列权利。被授权人员应当在授权书载明
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如被授权人的岗位发生变动,不再享有被授 如被授权人的岗位发生变动,不再享有被授
权的一切权利,领导小组应及时变更被授权 权的一切权利,领导小组应及时变更被授权
人,工作小组立即通知各业务相关方。 人,工作小组立即通知各业务相关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分为套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流程分
期保值计划和方案审批流程、套期保值方案 为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和方案审批流程、
执行流程。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方案执行流程。
第二十三条 套期保值计划流程 第二十三条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流程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年度套期保值计 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年度期货和
划后报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 衍生品业务计划后报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由董事会审计 组审批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期货和衍生品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 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
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 具可行性分析报
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再根据本
通过后再根据本制度第三章履行相应的决策 制度第三章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根
审批程序,并根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年度期货和
后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执行。年度套期保值 衍生品业务计划执行。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
计划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交易目的、交易 务计划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交易目的、交
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 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风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险分析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风险分析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 套期保值方案审批流程 第二十四条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方案审批流
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套期 程
保值计划范围内,套期工作小组根据公司实 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期货
际业务情况制定日常经营套期保值方案,报 和衍生品业务计划范围内,期货和衍生品工
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或其授权人员应在 作小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日常经营
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业务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方案做出审批决定,批准后由工作小组组织 领导小组或其授权人员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
实施。 授权范围内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方案做出审
批决定,批准后由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套期保值方案执行流程 第二十五条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方案执行流
(一)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根据审批通过的业 程
务方案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根据 (一)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根据审批通过
申请情况确定套期保值的交易价格,双方确 的业务方案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
认后签署相关合约。 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交易
(二)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应要求合作金融机 价格,双方确认后签署相关合约。
构定期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数据、信息 (二)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应要求合作金
及服务。 融机构定期提供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数
(三)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收到金融机构发 据、信息及服务。
来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应对 (三)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在收到金融机
每笔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 构发来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
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 后,应对每笔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
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
(四)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汇 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报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情况。 (四)期货和衍生品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小
组汇报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情况。
第二十六条 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第二十六条 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经纪公司或有关金融机构的资信 (一)审查经纪公司或有关金融机构的资信
情况; 情况;
(二)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 (二)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
保值方案; 和衍生品业务方案;
(三)对持仓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 (三)对持仓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
估,保证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估,保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过程的正常进行;
(四)评估、防范和化解期货、远期合约或 (四)评估、防范和化解期货、远期合约或
者相关衍生产品业务的法律风险; 者相关衍生产品业务的法律风险;
(五)制定并执行市场风险应对预案,包括 (五)制定并执行市场风险应对预案,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 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
金数量、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金数量、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 品业务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
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二十八条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 第二十八条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
程序: 程序: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况时,工作小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如果 况时,工作小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如果
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 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
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强行平仓、 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强行平仓、
交易所风险处置等风险事件,工作小组应立 交易所风险处置等风险事件,工作小组应立
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提交分析意见, 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提交分析意见,
由领导小组做出决策。同时,按照本制度及 由领导小组做出决策。同时,按照本制度及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
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报告。 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报告。
导小组汇报:经纪公司或有关金融机构的资 导小组汇报:经纪公司或有关金融机构的资
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套期保值方案不 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期货和衍生品业
符合有关规定;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 务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交易员的交易行为
期保值方案;公司持仓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 不符合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方案;公司持仓头
到套期保值业务的正常进行。 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正
(二)风险处理程序 常进行。
值风险处理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 1、风控小组要会同工作小组及时召开期货和
应采取的对策,形成风险控制方案,并上报 衍生品业务风险处理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风
领导小组审批; 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形成风险控制方案,
风险控制措施执行,再召开套期保值风险处 2、如遇紧急情况,可先按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理工作会议。 方案中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再召开期货和
衍生品业务风险处理工作会议。
第三十条 审计部应定期对公司套期保值业 第三十条 审计部应定期对公司期货和衍生
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 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应对所有外汇套期保 进行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应对所有期货和
值业务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 衍生品业务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
查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具检查报告并向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第三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套期保值 第三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期货和衍
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 生品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查。 与检查。
第三十二条 工作小组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提 第三十二条 工作小组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提
交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报告包括开仓、平仓、 交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报告,报告包括开仓、
持仓、保证金占用、盈亏等情况。 平仓、持仓、保证金占用、盈亏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参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 第三十四条 参与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
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 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遵守公司的保
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 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期货和衍
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 生品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
等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有关的
信息。
第三十五条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 第三十五条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交易操作环
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 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
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部负 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
责监督。 部负责监督。
第三十六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公司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应遵循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有关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
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重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内部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应当披露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
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的,应当明确说明拟使用的期货和衍生品
合约的类别及其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确
两者是否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以
及如何运用选定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对相关
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当对套期保
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进行说明,包括持续评
估是否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计划举措。
公司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的,应当在公告标题和重要内容提示中真实、
准确地披露交易目的,不得使用套期保值、
风险管理等类似用语,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
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
第三十七条 公司已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已 第三十七条 公司已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交
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 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 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
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 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
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 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
述规定。 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
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 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
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 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
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 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
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 第三十九条 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交易
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 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
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保 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档
存至少十年以上。 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