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6-02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因集资诈骗、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9日、2026年2月11日、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
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案件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案件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9),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等因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被公开宣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已作出一审判决:对张劲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
人全部财产;追缴包括张劲在内的被告单位、被告人违法所得,与在案款物一同
依法处理。现已审理终结。
二、裁决情况
广东高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出的裁定如下: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披露日,张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劲先生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
)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君
凯”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7,572,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
其中,因其融资需求,累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有限合伙)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州中院已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粤
雪松文投和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
日、2019年2月16日、2019年7月25日、2022年4月2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若因客观原因等导致上述股份被处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公
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门委员会等规则制度,能够实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正常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等
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
及自主经营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关联方及张劲先生涉及案件的判决
/裁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
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